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川发改政策〔2009〕1049号
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关于印发《省进一步¤要求》修改、
补♂充和解释№(一)的通知
省级各相关部门、各市(州)发改委,招标人(招标代理机构)、投标人:
为正确理解、适用和◣进一步完善《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╳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■文件进一步要求》(以下简称《省进一步♂要求》),针对执行《省进一步要求》中反映出来的一些常见问题,我们通过网络征求了监∩督部门和招投标市场主体的意见,制定了《〈省进一步要求〉修改、补充和解释(一)》,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。
附件:《省进一步要求》修改、补充和解释(一)
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一日
附件
《省进一步要求》修改、补充和解释(一)
一、对《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》(2008年版)第二章“申请人须知”前附表3.2.1、3.3.1(3)、3.3.2、9.1的“编列内容”作如下修改√:
条款号 |
条款
名称 |
原编列内容 |
修改后的编※列内容 |
3.2.1 |
资格
预审
申请
文件
格式 |
(1)不得对资格预审申◆请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,以空格(下划线)标示由申请人填写的内□容,确实◥没有需要填写的,应在空格中用●“/”标示。但资格预审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(2)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写或自行增加的内容,不得与资格预审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。
|
(1)申请人不得『对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。
(2)申请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,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。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◤容、以及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在空格(下划线)由申请♀人填写的内容,不得与资格预审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。
(3)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在空格(下划线)由申请々人填写的内容,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,可以在空格中用“/”标示,也可以不填(空白)。但资格预审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(4)资格预审申请文件△应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∮应,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。
(5)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内容完整,字迹清晰可辨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(不包括所附◣证明材料)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是否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的,不能通过资格预审。
(6)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。所附证明材料←内容不完整或字迹、印章模╳糊的,评审委员会应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核验。核验按第三章“资格审查办法(合格制)”注(4)的要求办理。 |
3.3.1 |
签字、盖章
要求 |
(3)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▓理人签字的地方,法定代表人亲自申请而不委托代理人申请的,由法定代ζ表人签字;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∑ 申请的,由委托代▼理人签字。 |
(3)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申请人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”签字的,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申请而不委托代理人申请,由法定代表人签字;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申请,由委托代理人⌒ 签字,也可由法定代表人▽签字。
|
3.3.2 |
资格
预审
申请
文件
副本
份数 |
份
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应由其已签字、盖章、编页码、小签(招标人要求时或申请人自愿)的正本复制(复印)而成(包括证明〓文件)。正副本内〗容应一致。 |
份
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(复印)而成(包括证㊣明文件)。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,以正本为︽准,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 |
9.1 |
编页
码和
小签 |
资格预审申请◥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、逐页编〓页码(包括无▆任何内容的页),位置:页面底端(页脚),对齐方式:居中。
页码从阿拉伯数字ぷ1开始,即: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、8、9、10、11、……,以此类推。
□申请人可以小签也可以不小签▂。如自愿小签,应在页码旁小签。小↑签可签全名,也可只签∩姓。
□申请人应在页码旁小签。小签㊣ 可签全名,也可只签姓。
是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还是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小签,以及小签的要求╲,按3.3.1签字的◤要求办理。
注:本项为单项◥选择。 |
(1)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、逐页编页☆码(包括无任∏何内容的页,但不包括封三、封四〔封底〕),位置:页面底端(正文以下空白处)。
(2)申请人应在◣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。小签可◣签全名,也可只签姓。
(3)小签可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,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申请ㄨ的委托代理人进行。小签应用︻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,不得∑用盖章(如签名章、签字章等)代替,也不得由他人代︻签。
|
二、对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》(2008年版)第二章“投标人须知”前附表3.7.1、3.7.3(3)、3.7.4、10.1的“编列内容”作如下修改:
条款号 |
条款
名称 |
原编列内容 |
修改后的编列内容 |
3.7.1 |
投标
文件
格式 |
(1)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,以空格(下划线)标示由投标人填●写的内容,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,应在空格中用“/”标示。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(2)投标人在¤投标文件中填写或自行增加的内容,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▓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。 |
(1)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ξ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。
(2)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,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。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、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(下划线)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,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。
(3)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(下划线)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,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,可以在空格中用“/”标示,也可以不填(空白)。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(4)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↘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,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。
(5)投标文件应内容完▓整,字迹清晰可辨。投标文件(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)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、关键工期、关键工程质量保证》措施、投标价格的,应作废标处理。
(6)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。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、印章模糊的,评标委员会应要求▅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。核验按第三章“评标办法”注(2)的要求办理。 |
3.7.3 |
签字、
盖章
要求 |
(3)要求法』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,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,由法定代表人签字;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,由委托代理人签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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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”签字的,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,由法定代表人签字;如法ζ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,由委托代理人签字,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。 |
3.7.4 |
投标
文件
副本
份数 |
份
投标文件副本应由其已签字、盖章、编页码、小签(招标人要求时或投标』人自愿)的正本复制(复印)而成(包括证明文件)。正副本内容应一致。 |
份
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(复印)而成(包括证明文件)。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,以正本为准,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 |
10.1 |
编页
码和
小签 |
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、逐页编页码(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),位置:页面底端(页脚),对齐方式:居中。
页码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,即: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、8、9、10、11、……,以此类推。
□投标人可以小签也可以不小签。如自愿小签,应在页码旁小签。小签可签全名,也可只签姓。
□投标人应在页码旁小签。小签可签全名,也可只签姓。
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还是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小签,以及小签的要求,按3.7.3签字的要求办理。
注:本项为单项选择。 |
(1)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、逐页编页码(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,但不包括封三、封四[封底]),位置:页面底端(正文以下空白处)。
(2)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。小签可签全名,也可只签姓。
(3)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卐定代表人进行,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。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,不得◇用盖章(如签名章、签字章等)代替,也不得由他人代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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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关于“报价唯一”相关问题的解释
第八章“投标文件格式”之“(一)投标函”中投标总报价的大写和小写,应是对报⌒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按四舍五入的方法,精确到元(人民币)。大写不卐按规定格式书写的,违反了“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”的规定,不符合“投标文件格式”要求,不能通过形式评Ψ 审。
投标总报价大写应按照亿、万、仟、佰、拾、元的格式书写。如123456789元,大写为壹亿贰仟叁佰肆拾伍万陆仟柒佰捌拾玖元,又如2103056089元,大写为贰拾壹亿叁佰零伍万陆仟零佰捌拾玖元,再如30509100元,大写为▲叁仟零伍拾万玖仟壹佰零拾零元。